粤港海关年度合作呈四“新”亮点
时间: 2009-12-18

人民网广州10月16日电(吴冰、吴斯柳、丘剑锋)10月15日,在香港海关举行的2009年粤港海关业务联系年度会议上,广东省内海关代表团团长、海关总署副署长兼广东分署主任吕滨在致辞中用四个“新”来肯定粤港海关2008-2009年度合作成果:业务通关合作进入新阶段,缉私行政互助合作达到新高度,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再上新台阶,同时粤港海关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也有新举措。香港海关袁铭辉关长率香港海关代表团出席会议。粤港海关合作成果,特别是两地通关便利化合作,对帮助两地应对金融危机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均得到了双方代表团的充分认同。

业务通关合作进入新阶段

粤港双方共同对海关通关业务合作项目进行了评估,加强了业务制度建设,从宏观层面规划两地海关通关合作;积极推进粤港口岸通关合作,扩大粤港海关互认查验结果口岸范围,在AEO(经认证的经营者)理念下扩展了信誉良好企业快速通关计划,为企业提供快捷服务,对统一电子载货清单和跨境快速通关项目进行了深入实质的探讨;通过业务通关合作,促进贸易通关便利,为粤港两地应对金融危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奥运安保工作的特殊时期,建立了粤港海关重点物品通报机制、重要信息即时交换机制,启动了广州天河车站海关与香港海关直通火车组“点对点”联系机制,成功迈出了两地海关精诚合作共同履行非传统海关职责的第一步,圆满完成了海关奥运安保与服务工作任务。

缉私行政互助合作达到新高度

在缉私合作方面,情报合作向纵深发展,在破获一批重案、要案的过程中起到了显著作用。通过合作成功查获“4.9”排洪渠走私电子产品案、“5.27”空中飞线走私案、“8107”走私红油案、“8703”等走私大案。部分案件还在深入挖掘中。双方案件协查工作顺利进行,香港海关为我方协助调查案件127宗,我方协助香港海关查办案件44宗。双方通过加强缉私行政互助合作,维护了两地之间健康有序的进出口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合作迈上新台阶

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方面,双方开展联合行动、协助调查,有效遏制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广东分署采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执法系统的数据,向香港海关通报省内海关查获的以香港为贸易地的侵权案件情况,完善了信息通报制度。据统计,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广东省内海关共向香港海关交换情报通讯29份,举行各层级会晤11次,举行联合执法行动6次,粤方查获案件17宗,开展案件协查5宗,跟踪光盘生产器材进出口情报18份。期间,广东省内海关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6955批次,涉及货物6亿件,案值1.9亿元人民币.此外,粤港海关在高层互访、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也顺利推进。

落实《纲要》出新举措

粤港澳地区合作已经纳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并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国家和粤港澳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今年8月,广东省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的决定》,就推动和深化粤港澳合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措施,对推进口岸通关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及地方政府层面合作水平的提升,为粤港海关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今后粤港海关的合作仍应继续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发展大局,紧贴两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今年5月,广东分署协调广东省内海关,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内海关支持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措施》,其中就加强与香港、澳门海关的合作,提出了努力的方向,包括:争取粤港海关在所有条件具备的口岸全面实施查验结果参考互认、通关信息共享等合作项目;探讨实施粤澳跨境快速通关模式;推动实施粤港澳三地海关互认信誉良好企业通关计划,等等。

据了解,今年恰逢香港海关成立100周年,吕滨副署长对香港海关同仁表示祝贺。双方在会上一致通过了《2009-2010年度粤港海关合作要点》,对下一年度合作进行了规划和展望,就开展业务通关、缉私、风险与企业管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交流等5大方面内容达成了新的共识。

双方一致表示,随着粤港合作的不断深化,粤港经济合作将更加密切,粤港海关合作空间广阔,前景美好。双方将充分运用“一国两制”给两地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的历史性机遇,通过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快区域经济的全面融合和一体化进程,为两地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