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海关总署出台16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此次海关采取的措施,涉及范围广、力度大,主要内容是“取消五项收费、深化四项改革、优化三项服务、简化两项手续、营造一个环境”。
最引人关注的一项内容是“取消五项收费”。深圳海关表示,从10月1日起,该关已认真执行总署规定,全面停止五项收费,即停止收取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单、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报关单条码费等费用,并做好停止收费的检查工作。
深圳海关将积极推进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作,将在隶属蛇口海关的前海湾保税港区,选择试点企业的进口货物开展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并在年底前出台“三个一”扩大试点和试点口岸的工作方案。预计该项试点将大幅提高通关效率,节约企业吊柜、运输、库存管理等各项费用,增强港口竞争力,吸引优质货源。
调整企业分类标准,扩大A类以上企业数量。据介绍,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未达到50万美元或进出口报关单票数未达到3000票的,企业报关差错率虽超过3%、5%,但记分次数总计不超过20次的AA、A类企业,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保持企业原分类等级;此前已下调AA、A类企业类别的,经申请可以恢复企业原分类类别。对A类生产型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实施更加便捷的通关待遇。
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手续。该关将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利用工单简化电子账册的报核,进一步完善相关系统核销功能,简化企业核销手续;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的货物进出手续。
(本文来源:深圳海关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