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进行解读。根据《办法》及相关解读,通关时效要求高的鲜活商品、书报杂志以及公路口岸频繁进出的保税货
物可以适用集中申报方式办理通关手续。这三类货物进出口时,企业先采用清单申报进出口货物,海关验放货物,事后企业对规定期限内进出口的货物集中累计填制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据了解,集中申报是一种对公路口岸频繁进出、通关时效要求高的货物所采取的特殊通关方式。多年以来,部分海关已经对加工贸易、鲜活商品、书报杂志等货物实施了集中申报方式管理,在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企业合法进出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