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则大调整涵盖宽范围广
时间: 2007-01-08
从今年1月1日起,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正式实施。新税则调整共涉及1600个本国8位税号的变化,占全部8位税号的20%以上,是近10年来我国进出口税则最大的一次调整。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关将在主要业务现场设立咨询岗位,解答企业疑问。深圳企业应及时了解新税则的变化,以避免通关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新税则缘何大调整

我国作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缔约国,从1992年1月1日起采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作为我国《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基础目录。《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实施进出口管理政策的重要工具,商品编码已经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政策的重要信息载体。

为适应国际贸易及商品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每4年至6年对《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的修改。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修改变化,我国需要对本国《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进行对应的转换调整。截至目前,我国海关先后组织开展了1992年版、1996年版、2002年版、200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翻译和我国《进出口税则》转换工作。

“实施新税则既是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也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实施贸易便利化提供便利。”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指出,与入世以来每年一次的常规税率调整不同,新税则与2006年版相比有了重大调整,是2002年以来的又一次较大幅度、较大范围的调整。

五大类产品涉及多

记者了解到,2007年版《协调制度目录》涉及256个四位税目、598个六位子目变化,与现行的2002年版相比,2007年版《协调制度目录》的修改内容达354组之多。修订后,协调制度六位子目总数将从5224个减少到5052个。涉及本国《进出口税则》大约有1600个本国子目变化。

2007版《协调制度》修订涵盖的范围较广,涉及30个章的产品。修改较大的产品范围主要有:电子和信息产品(第84、85和90章)、化工产品(第28、29和38章)、木制品(第44章)、钢材及钢铁制品(第73章)、汽车及其零件(第87章)、玩具及游戏品和运动用品(第95章)等。

据介绍,新税则调整主要涉及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木制品、贱金属及合金等五大类。深圳作为最大的外贸出口城市及全国信息产品重镇,机电产品出口占据大头,新税则在实施之初,会对相关进出口企业产生一定影响。

海关多项举措应对

记者了解到,由于新税则涉及1600多个税号发生改变,对跨年度使用的加工贸易手册、减免税证明、许可证的通关等会产生一定影响。

为确保新税则的有效实施,防止因税则转换而影响正常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和海关执法,海关总署目前成立了应急工作组并制定针对跨年度加工贸易手册、减免税证明、贸易管制许可证等货物通关的应急预案,随时解决全国海关在通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关将成立应急专家小组并建立相关的应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关区内通关及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在主要业务现场设立咨询岗位,及时解答进出口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海关特别提醒,深圳企业应及时了解新税则的变化,加强人员培训,熟悉商品归类变化的情况,以避免通关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