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在宁波海关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进出口货物中,长江流域企业报关货物达22892票,同比增长76.07%,货值42.53亿美元,同比增长83.64%。同时,宁波海关的数据还显示,在宁波海关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长江流域企业达到3766家,占全部适用企业数的95.25%。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海关为便利企业通关而推出的一种通关模式,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在进出口货物时,可以向属地海关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这种通关模式因其允许企业在所在地海关报关,办理交单审核、交纳税费等通关手续,等货物到达港口后,口岸海关可以立即对货物进行实货验放,提高通关效率,缩短通关时间而受到企业欢迎。
宁波海关深入推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江海联运的发展,有效利用长江黄金水道,促进区域通关的发展,做到“即到、即报、即放”,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并积极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和成都等9个长江流域海关协商推进区域通关改革,完善跨关区联络机制,使越来越多的长江流域企业选择使用该模式通关。(应一鸣)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