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对美国白羽肉鸡征收反倾销税
时间: 2010-09-29

商务部9月26日公布对美肉鸡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将对进口自美国的白羽肉鸡征收50.3%—105.4%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10年9月27日起的五年。

商务部表示,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来源: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