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海西”建设高度重视,6月初,海关总署就支持“海西”建设工作专程组织由署领导亲自带队的综合调研组到福建省进行实地调研,提出“服务对台大局、允许先行先试、坚持务求实效”三项原则和10类22条政策措施和具体举措。此次区域通关改革试点的正式启动正是调研活动的一个重大成果,标志着海关系统全面推进支持“海西”建设的工作步入新阶段。
据福州、厦门海关监管通关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区域通关改革试点包括多项具体的改革措施,其中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为龙头。实施区域通关改革后,企业可以按“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即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纳税,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
以往福州企业货物如果需要从厦门口岸出口货物有两个办法:或是把货运到厦门办理出口手续;或者在福州海关办理转关运输,口岸海关核销。这种做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手续复杂。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下,企业可以选择在企业所在地的福州关区的有关海关机构报关,办理交单审核、交纳税费等通关手续,货物到达厦门港口后,口岸海关(厦门海关)立即对货物进行实货验放,企业不需要再办理其他通关手续,大大减少了进出口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和通关环节,直接为进出口物流提速,真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同时,“属地报关,口岸验放”这一新型的通关模式,无须再租用监管车船运输,企业运输成本大大降低。
笔者了解到,福州厦门两关将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把这一通关模式推广到江西、浙江、广东等周边省份,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