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出口多,利益少。海关总署认为,目前我国机电产品基本出口模式为“加工贸易+外商投资”,出口利益大部分被外商投资企业获得。今年1季度仅外商独资企业在加工贸易项下就实现顺差185亿美元,占同期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顺差的46%。相比之下,同期国有企业出口机电产品182亿美元,集体、私营及其他企业出口机电产品196亿美元,两者合计仅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值的25%。
其次,封锁多,技术少。一方面,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对高精技术的封锁比较严格,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企业是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国内现有技术和装备难以满足,只能凭借廉价的人力、物力等成本吸引外资企业进口高端产品的核心部件,在国内进行简单加工后出口。
第三,壁垒多,品牌少。随着我国机电产品在国际市场份额不断上升,遭遇的贸易保护主义形式也日趋多样化。相形之下,当前机电产品绝大部分是贴牌出口,主动“破壁”的动力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海关总署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当前机电产品出口的能力和质量,引导企业走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道路;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发展壮大,积极培育我国机电产业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