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2月31日欧盟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后,双方达成协议,自2008年1月1日起对T恤(第4类)、套头衫(第5类)、长裤(第6类)、女装松身恤衫(第7类)、床上织物制品(第20类)、连身裙(第26类)、胸围(第31类)、亚麻纱或苎麻纱(第115类)这8类产品实施双重监控。
鉴于多个产品类别的预期进口数量均有大幅增长,欧盟未必会同意于2008年12月31日取消监管措施,甚至可能就进口数量飙升的类别采取市场保护措施。事实上,现时欧盟与中国内地之间的贸易关系并不理想,一些业界组织正尝试说服欧盟对多类中国内地产品采取贸易限制措施,欧洲纺织品及服装生产商尤其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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