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内外贸同船运输 助企业发展道路更宽
时间: 2010-10-14

“我们在海关的监管下开展内外贸集装箱货物同船运输业务,不仅能满足公司国内与国际贸易发展的双重需求,更为我们节约了大量物流运输成本。”威海港盛船务有限公司副经理苗鹏说。


内外贸集装箱货物同船运输,是指从事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经海关审查许可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运输。苗鹏介绍说,内贸货物与外贸货物实行同船运输后,可以充分利用外贸船舶剩余的舱位来装载内贸货物,极大提高了运输资源的使用率,原来空置而现在被整合利用的标准集装箱,每个平均可为公司增加收益400元左右。


青岛海关在针对此项业务实施监管时,专门指定了专人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帮助企业尽快办好相关备案手续。在方便企业的同时,青岛海关还有针对性的加强了对同船运输货物的监管,运用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对内外贸货物的存放、装船等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并派遣人在现场开展巡查和实货查验工作。青岛海关还加强了与箱站、港口及船务公司的联系配合,确保了同船运输业务的有序、顺利开展。


据统计,威海港盛船务有限公司自今年7月份新增加运营船舶以来,青岛海关共监管其同船运输货物62票,共计1311个标准集装箱。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