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进国际海运散装固体货物规则、交通部7号令、4号令等新生效国际公约、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工作,组织辖区船舶代理单位、船东、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清污单位、污染物接收单位、修造船厂、船舶供油单位等共计200多家相关单位参加宣贯会,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开展法规、规定的宣传活动,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结合相关部令要求,开展海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散装固体货物进出港申报及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海上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管理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跟踪管理,推进围油栏布设作业备案工作,提高污染风险预控能力。
三是积极推进国际航行船舶出港前污染物接收证明查验制度,船舶拆解、打捞、修造或者其他作业产生的污染物清除处理情况报告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推进实施工作,加强对船舶持有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的检查,确保了辖区防污染形势的持续稳定。
(本文来源:中国口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