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禁止从墨美进口猪肉及制品
时间: 2009-04-2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6日发布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墨西哥和美国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输入猪及其产品。

已启运的来自墨西哥和美国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的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墨西哥和美国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的猪及其产品,经猪流感(H1N1)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公告要求,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墨西哥、美国的猪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墨西哥、美国的非法入境的猪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来源: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