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力推动科技创新
时间: 2006-10-27
9月15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出口商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开始执行。在这项政策中,一些“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类)产品和附加值较低的资源性半成品的出口退税率都不同程度地下调了。其中,陶瓷、家具、纺织品、水泥、玻璃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也进行了下调。

新政策虽然从9月15日就开始执行了,但是在今年9月14日(含14日)之前签订的出口合同,以及在今年12月14日(含14日)之前报关出口的相关货物,企业都可以继续按照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新政策比较人性化,给了企业一个“软着陆”的缓冲期。

新政策意义在于出口导向在新政策中,一方面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的“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率下降,而另一方面,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则有所提高。这一降一升已经其实表明了政府的态度——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鼓励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

对于整个市场大环境来说,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缩出口,限制贸易顺差。同时,还有利于加强对资源的保护。

而对于相关行业和企业来说,新政策背后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它给行业或企业本身带来的实际利益的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其实是一个契机。这种强大的外力推动了相关行业以高起点、高投入、高技术来要求自己,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加快自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