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进口自中加的柠檬酸及盐作出产业损害裁决
时间: 2009-05-19
2009年5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加拿大的柠檬酸和柠檬酸盐作出产业损害裁决,裁定中国对涉案产品的补贴行为以及中国和加拿大的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

在投票表决上,委员CharlotteR.Lane、IrvingA.Williamson和DeanA.Pinkert投了赞成票,而主席SharaL.Aranoff、副主席DanielR.Pearson和委员DeannaTannerOkun投了反对票。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产业损害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对进口自加拿大的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征税令。

2008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和柠檬酸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81400.00、29181510.00和29181550.00。2009年4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4.61%~156.87%,补贴率为3.60%~118.95%。

(来源:化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