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区域通关改革合作推广至14个省区市
时间: 2007-09-05
上海海关近日宣布,自2005年11月区域通关改革率先在长三角区域开展试点以来,截至目前,长江流域区域通关改革合作已推广至14个省区市。

   这14个省区市分别是: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河南、陕西、宁夏、青海、西藏,涉及15个直属海关,已有6855家企业纳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据上海海关统计,今年1-7月,上海海关共受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货物1万多批,货值19.4亿美元。其中,上海属地申报、其他口岸验放22批,货值0.97亿美元;外地属地申报、上海口岸验放9992批,货值18.4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