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香港与内地签订葡萄酒通关征税合作安排,为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萄葡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
新措施包括,已登记的贸易商可选择在葡萄酒进口内地十个工作日前,要求内地海关对将要进口的葡萄酒预先评税,当有关货物进口内地时,内地海关一般会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关程序。另外,即使已登记的贸易商没有选择使用预先评税安排,内地海关亦会尽可能缩短其在内地口岸的通关时间。如葡萄酒属曾经进口内地的品种,若通关文件齐全,一般可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清关程序;如葡萄酒从未进口内地,则一般可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工作。
来源:通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