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行业出口迎来新机遇
时间: 2006-10-25

   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在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中,电机是作为“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据商务部相关人员介绍,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

   通过这一新政,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电机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飞涨的问题,我国电机行业将迎来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现在,五部委联合发出的通知已明确将税号为85012000-85016430的交直流两用电动机、直流电动机及直流发电机、其他单相交流电动机、多相交流电动机、交流发电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电机行业争取到了这样一个发展机遇。

   中小电机分会认为,这将是一个难得的大好机遇,并号召全国的电机制造企业为有效应对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促进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健康发展。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要努力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二要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杜绝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的恶性竞争,要采取正确的国际营销策略。相信在我国政府、商协会、出口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电机行业将会发展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