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影响及对策
时间: 2010-06-02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在各国谈判角逐和利益博弈中落下帷幕,以一个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暂告段落。但是,人散曲未终,围绕发展空间和发展权的谈判仍将继续。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斗争中,碳关税成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嫁排放成本、施加减排压力的重要武器。连续15年保持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的机电产品,是碳关税剑指的高耗能产品,将首当其冲受到严重影响。及早研究应对碳关税的全方位措施,走低碳发展道路,有利于化挑战为机遇,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达国家碳关税措施剑拔弩张,面对未来的严峻挑战,我国要及早研究应对策略,化挑战为机遇,变被动为主动,练好“外功”和“内功”,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稳健发展。

对外:积极开展环境外交

坚决驳斥碳关税的合规性,反对以保护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碳排放标准讨论和谈判,成为规则的制定者,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占据道德制高点。旗帜鲜明地宣传我国在气候变化与贸易问题上的主张,强调“内涵能源出口”和“转移排放”,揭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较高碳排放现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强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共同但与区别”的责任,缓解贸易摩擦,为企业生存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通过争取外部有利条件,为国内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争取时间和空间。

对内:切实转变增长方式

要切实认识到低碳经济是规制世界发展格局的新规则,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要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以绿色技术创新为核心,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取向,也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向绿色外贸体系转型的长期目标。因此,应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力促机电产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

在理顺国内能源定价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碳税路线图,利用WTO“禁止双重征税”原则,将征税主动权掌握在我方。通过征收碳税,增加污染性燃料的使用成本,促使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减少能耗。同时,保持碳税政策“中性”原则,总体上有增有减,出台配套的税收优惠和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减排,尤其对影响贸易大局的机电产业实行更加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