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布出口管制改革路线图 对华或难根本改变
时间: 2010-04-27

4月初启动的美国出口管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

4月21日,本报记者从白宫获得的《总统出口控制改革初始情况简报》(以下称《简报》)显示,白宫已就出口管制改革制定了初步路线图,将首先动用行政手段捋清“目前过于复杂、冗余且过度保护”的管理架构。

“行政部门率先有所行动,表明奥巴马政府对改革出口管控的决心。”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朱锋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不过,他同时表示,美国对华出口的监管和控制在短时期内不会有实质性改变。

改革三阶段

白宫《简报》引用同一天早些时候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的讲话称,根植于冷战时期的美国出口管制,已难以匹配日益改变的经济环境和科技全景,“必须更新换代”。

据白宫新闻处介绍,目前美国出口管制体系的基础是美国军需品出口管制清单和美国商务部出口控制清单。前者由国防部依据《国际武器贸易条例》进行管理,后者的管理依据则是商务部的《出口管理条例》。此外,美国政府内部还有三个分支机构负责审核相关商品清单,发放出口牌照。

“这些机构要么完全对对方视而不见,要么互相难以沟通,(机构间)甚至没有一个像样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白宫方面表示,碎片化管理大大影响了行政效率,去年美国各部门共签发了13万张出口牌照。这也正是奥巴马政府实施出口管制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出口管制改革涉及美国立法,行政分支无法独立决策,因此美国国务院此次决定,将行政改革作为路线图第一阶段的首要任务。因此,外界普遍认为,路线图显示了奥巴马政府速战速决的决心。

路线图将整个出口管制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厘清国防部和商务部两个管制清单之间的裁判界限,将申请出口牌照的步骤简单化、标准化。路线图计划统一两个清单上需要强制控制的商品,促进各部门间的网络沟通,并向出口商提供网络查询服务。

在第二阶段,白宫希望能进一步解决机构冗余的问题,建立统一的出口牌照申请系统。

在行政手段获得成效以后,美国政府才会考虑将出口控制改革引入立法程序。这是路线图设定的第三阶段。

“最终我们想将两个清单合并为一个,裁撤不必要的部门并形成单一的牌照发放机构。”《简报》称。

对华出口管制难有本质改变

尽管奥巴马深化出口改革势在必行,但与此前的期望相比,新出炉的改革路线图暂时还难以改变美对华商品出口的管制现状。

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会长王雪华指出,目前美国行政分支还不能改动两张清单上的限制出口商品目录,挪动或修改清单必须通过法律程序。

甚至即便行政分支有朝一日能够改动商品目录,美国对中国的出口限制也不会发生本质变化。

200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对《国际关系授权法案》(HR2410)的初步审核。这部法案规定美国总统本人有权将卫星及相关部件从军需品出口管制清单中挪出的权力。但法案在最后特别注明,总统的这一特别权力不适用于对中国等“例外国家”的出口。

(附注: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名单:中国、阿富汗、巴尔干地区、白俄罗斯、缅甸、科特迪瓦、古巴、塞浦路斯、刚果(金)、厄立特里亚、海地、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利比亚、朝鲜、巴勒斯坦政权、卢旺达、索马里、苏丹、叙利亚、委内瑞拉、越南、也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