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关审核放行了首批从宁波口岸启运,经舟山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出口至加拉、贝宁、尼日利亚的货物。
据宁波海关介绍,此次首批转关的货物共有10票,计227标箱,主要为文具、空调配件等。来办理该票业务的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的报关员唐必秀说:“我们是第一次办理这项业务,手续上还有很多不熟悉的地方,但宁波海关的通关过程却依然非常顺畅。宁波—舟山‘水水中转’模式的开通,使得宁波口岸的货物出口更加方便,对我们企业拓展货源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大型集装箱码头是加快宁波—舟山港资源整合、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决策的起步和示范工程。宁波海关为进一步支持宁波—舟山港发展,强化了与杭州海关的合作,制定了相应操作制度,简化中转手续。在宁波-舟山港利用“水水中转”模式出口的货物,只要向宁波海关申报并通过相关审核,就可以通过内支线驳运至舟山口岸,在杭州海关隶属舟山海关验放并装船出口。此外,宁波海关还设立了专用窗口、派专人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还在预录入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即报即录,并实施相应监管。
宁波海关物流监管中心朱大刚副主任说:“宁波—舟山港大浦口码头首批中转货物的成功运作,标志着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又进一步,对于提高浙江省港航服务能力,适应集装箱吞吐量不断增长和运输船舶大型化的要求,促进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