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首用优惠贸易协定政策 出口企业获益
时间: 2010-10-29

据《阳江日报》报道笔者从阳江海关了解到,阳江口岸首次有了自贸协定项下的受惠货物进口,该受惠货物为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印尼的动力煤,受惠货值169.13万美元、享受税款优惠26.95万元人民币。这是阳江企业应用优惠贸易协定政策收到的初步成效。


江门海关下辖阳江、新会、高沙、外海、开平、鹤山6个口岸。今年1-9月,全关区共有1189票进口货物享受了优惠税率,受惠货值1.02亿美元,同比增长95.2%;享受税款优惠7242.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8.9%。


阳江海关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自贸协定降税效应不断彰显,带动了各类优惠协议项下受惠货物的进口持续增长。例如,今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双方90%以上产品实现零关税,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速启航,自贸区内部“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受惠商品税率进一步下调,受惠商品日趋多元化,涉及矿产品、化工产品、植物产品为主体的5个大类21项产品,对企业的吸引力也逐渐增大。此外,部分企业为应对加工贸易订单减少的情况,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将重点转移到自主品牌的生产,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一般贸易方式下优惠协议项下货物的进口需求。在这一背景下,阳江企业不能局限于利用政策对出口的利好,还应该切实关注优惠贸易协定中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多做进口降成本的文章。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