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及成品属于许可证管理商品内销时不能提交出口许可证将受什么处罚?
时间: 2010-12-09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经主管部门批准转内销处理的,应视为一般进口货物,其中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按规定补领进口许可证。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经主管部门批准转内销处理的,应视为一般进口货物,其中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按规定补领进口许可证。不能补交进口许可证的,处货物等值以下、10%以上的罚款;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转内销的,没收货物或追缴货物的等值价款,可以并处有关货物等值以下、30%以上罚款,或者应缴税款3倍以下、1倍以上的罚款。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转为内销处理的,应视为一般进口货物,按规定补偿进口许可证,不能补交进口许可证的,没收货物或追缴内销货物的等值价款,可以并处有关货物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罚款或者应缴税3倍以下、1倍以上的罚款。

来源:中国动力设备发电机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