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抗菌素、聚酰胺专辑
时间: 2011-07-13
编者按
《抗菌素归类解析》一文对读者或许起到两种帮助作用:了解了在生产、商业方面对抗菌素的分类;知道协调制度是如何对抗菌素定义的。
如果有可能,读者对协调制度的分类体系作一研究,就会发现随着商品的加工升级,税号也在不断提升这一逻辑关系。
“抗菌素活性很低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税号29.34 —— —— “抗菌素……”、“……化学改性抗菌素”、“……天然抗菌素”29.41—— —— “将各种抗菌素人工加以混合用于治病或防病用,未配定剂量或制成另售包装”30.03—— —— “将各种抗菌素人工加以混合用于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制成另售包装”30.04.
理解协调制度内在的逻辑关系对大家或许有深远的影响。
【注:本栏目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一】抗菌素归类解析
抗菌素,又名抗生素(antibiotics),是由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放线菌属、立克次体、病毒、支原体、衣原体)或高等动植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它活性的一类次级代谢产物,能干扰其他生活细胞发育功能的化学物质。现临床常用的抗菌素有微生物培养液液中提取物以及用化学方法合成或半合成的化合物。抗菌素分为天然品和人工合成品,前者由微生物产生,后者是对天然抗菌素进行结构改造获得的部分合成产品。迄今为止,世界上已发现的抗菌素有2000多种,大部分属放线菌的分泌产物,其中约50种用于医药卫生方面,称医用抗菌素;有10多种用于农业,称农用抗菌素。

一、抗菌素分类
(一)根据使用范围分类
可分为人畜共用抗菌素和畜禽专用抗菌素。人畜共用抗菌素,主要包括青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红霉素等。由于担心耐药性对人类的影响,有些国家已禁止人畜共用抗菌素作饲料添加剂。畜禽专用抗菌素主要包括维吉尼亚霉素、潮霉素B、越霉素A、阿伏霉素、黄磷酯素、聚醚类抗菌素等。
(二)根据化学结构分类
可分为杂环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多肽类、聚醚类、含磷多糖类等抗菌素。
1.杂环类抗菌素
杂环类抗菌素主要包括新生霉素、头孢霉素类、链丝菌素、法罗培南、青霉素等。其中青霉素类抗菌素是β—内酰胺类中一大类抗菌素的总称,包括天然青霉素和半合成青霉素,是第一种能够治疗人类疾病的抗菌素。
2.氨基糖苷类抗菌素
氨基糖苷类抗菌素是分子中含有一个环已醇的配基,以糖苷键或与氨基糖相结合(有的与中性糖结合)的化合物,也称氨基环醇类抗菌素。此类抗菌素用饲料有两种完全不同的作用,一种是抗菌性抗菌素,如新霉素和安普霉素;一种是驱线虫性抗菌素,如越霉素A和潮霉素B。尽管作用不同,但此类抗菌素有一个共同点,即在肠道内不易被吸收。常用的有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核糖霉素、小诺霉素和阿斯霉素等。其中,链霉素是1943年美国SA.瓦克斯曼从链霉菌中析离得到,是继青霉素后第二个生产并用于临床的抗生素。链霉素中的抗结核杆菌有特效作用,开创了结核病治疗的新纪元。
3.四环素类抗菌素
四环素类抗菌素是四环素、氧四环素(土霉素)、氢吡四环素、氯四环素(金霉素)等抗菌素的总称,均由链霉菌发酵产生。四环素类抗菌素为广谱抗菌素,对畜禽呼吸系统疾病和家畜的细菌性腹泻非常有效,连续低浓度投药有好的促生长效果,而且还能促进产蛋和增加泌乳量。但因四环素类抗菌素属人畜共用抗菌素,易产生抗药性。欧洲已禁止该类抗生素作为促生长抗菌素应用,美国和日本仍在使用金霉素和土霉素季胺盐,我国仍大量使用土霉素钙盐。常用的有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及强力霉素等。
4.大环内酯类抗菌素
大环内酯类抗菌素是利用放线菌或小单孢菌产生的具有大环内酯环的抗菌素的总称,因含有氨基糖而呈碱性。该类抗菌素对革兰氏阳性菌、一些革兰氏阴性菌、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支原体都有抑制作用。同类中不同的产品生物活性有很大差别,如十六环大环内酯类抗菌素生物活性最强,对多种耐药细菌有抗药活性。此类抗菌素主要从肠道中吸收,能产生交叉耐药性,主要包括泰乐菌素、北里霉素、红霉素、螺旋霉素、两性霉素、地利兹霉素、白霉素、无味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麦迪霉素、交沙霉素、竹桃霉素等。
5.多肽类抗菌素
此类抗菌素吸收差、排泄快、无残留、毒性小、不易产生抗药性,不易与人用抗生素发生交叉耐药性。常用的有放线菌素、杆菌肽、黏杆菌素、维吉尼亚霉素、硫肽霉素、持久霉素、恩拉霉素、阿伏霉素、短杆菌肽、短杆菌酪肽、米加霉素、灰霉素等。
6.聚醚类抗菌素
聚醚类抗菌素分子含有众多的环状醚键,显酸性,具有亲脂性,不溶于水,可溶于有机溶剂,成盐后的溶解性也相似。聚醚类抗菌素抗菌谱广,具有离子运输的作用,它既是很好的促生长剂,又是有效的抗球虫剂。在动物消化道内几乎不被吸收,无残留。常用的有莫能菌素(肉桂霉素)、盐霉素、拉沙里霉素、那拉霉素、马杜拉霉素等。
7.含磷多糖类抗菌素
含磷多糖类抗菌素是指含磷糖脂质抗菌素,对革兰氏阳性菌的耐药菌株特别有效,因其分子量大,不易被消化吸收、排泄快,在欧美广泛使用。常用的有黄霉素(黄磷脂素)、大炭霉素(码卡波霉素)、魁北霉素等。
(三)促生长抗菌剂(合成抗菌药物)
除抗菌素外,人工合成的许多药物也有类似抗菌素的作用,添加到饲料中具有很好的抑菌、杀菌和驱虫效果,且一般较抗菌素作用强。化学合成的抗菌剂一般为单一化合物,不含有促生长活性物,故大多数抗菌剂促生长效果差或没有促生长的作用,且毒性强,长期使用多有不良反应。
目前,我国应用于饲料作为抑菌促生长剂使用的主要有:
1.磺胺类
主要有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噻唑等毒性小的抑菌促生长剂与其他抗菌素(如金霉素、青霉素等)混合使用,以预防疾病,促进生长,提高饲料利用率。
2.呋喃类
主要有呋喃唑酮,广泛应用于猪、鸡饲料,预防疾病,促进生长。
3.砷制剂
主要有羟硝苯胂酸、对氨基苯胂酸及其钠盐等,有较广的抗菌活性,对多种肠道疾病致病菌有较强的杀菌或抑菌能力,对肠道寄生虫等也有一定抑制作用。
二、抗菌素归类探讨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对品目2941抗菌素作如下规定:
1.“抗菌素是活微生物分泌出来的具有杀死其他微生物或抑制其他微生物生长的物质”。
在对抗菌素等相关产品归类过程中,首先要注意是否符合“抗菌素”的定义。例如,阿莫罗芬,化学名称为rac-顺式-4【3-【4-(1,1-二甲基-丙基)苯基】-2-甲基丙烷】-2,6-二甲基-吗啉盐酸盐,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吗啉类衍生物,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中的酶,具有抗真菌效果,产品主要用于治疗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根据《协调制度注释》品目2941的规定,抗菌素是微生物分泌出来的具有杀死其他微生物或抑制其他微生物生长的物质。阿莫罗芬为人工合成的吗啉类抗真菌药,并不属于注释所称的抗菌素,应归入2934项下。
又如,盐酸强力霉素,化学名称为α-6-脱氧-5-羟基四环素盐酸盐,属于四环素类抗生素,应按四环素及其衍生物以及它们的盐归入税号29413020。
2.“具有同样用途的化学改性抗菌素”或“通过合成法再生的天然抗菌素”也归入2941品目。
例如,甲砜霉素,属于氯霉素的衍生物,主要用于治疗呼吸道、泌尿、肝胆、伤寒等肠道外科、妇产科和五官科感染等症状,特别对中轻度感染作用尤其明显,应按氯霉素及其衍生物以及它们的盐归入税号29414000。
3.“抗菌素活性很低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用于制造抗菌素的中间体”以及“喹啉羧酸衍生物、硝基呋喃、磺酰胺及其具有抗菌作用的且已有化学定义的有机化合物”应根据其化学结构归入相应品目。
例如,左旋氧氟沙星,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苯骈[1,2,3-de]-[1,4]苯骈恶嗪-6-羧酸盐酸的一水合物。其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和流感背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根据《协调制度注释》品目2941的排他条款(三):“喹啉羧酸衍生物、硝基呋喃、磺酰胺及其他归入本章前面各品目所列具有抗菌作用并且已有化学定义的有机化合物”,该商品不符合《协调制度注释》品目2941的商品范畴,其属于其他杂环化合物,应归入税号29349990。
4.“将各种抗菌素人工加以混合用于治疗或预防疾病的产品”归入品目3003或3004。
例如,西罗莫司片,外观为三角形糖衣片,包装规格为1mg/片、10片/板、1板/盒,主要作为一种安全性较高的临床应用于防治肾移植排斥反应的药物使用。该商品有效成分为西罗莫司,又称雷帕霉素,其来源为吸水链霉素所分泌产生的物质,是一种大环内酯抗生素类免疫抑制剂。其原料药属于《协调制度注释》品目2941的商品范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其制剂“西罗莫司片”应归入税号30042090项下。


【二】聚酰胺MXD6归类解析 (陈征科)

聚酰胺(Polyamide),俗称尼龙(Nylon)、PA,是分子主链上含有重复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其主要品种为聚酰胺-6和聚酰胺-6,6,其次还有聚酰胺-11、-12、-6,9、-6,12等,而聚酰胺-6I、6T、MXD6等则为较新开发出的聚酰胺品种。
尽管具有类似的重复基团,各类聚酰胺在单体结构上差异显著。例如PA6的单体为己内酰胺,PA66是己二酸和己二胺的聚合物,而PAMXD6则为己二酸和间苯二胺的缩聚产物。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仅只是针对聚酰胺本身的分类,实际应用时人们往往还会通过添加各种填料和助剂,甚至将不同种类的聚酰胺共混以满足工艺对材料性能的需求。因此在进出口环节实际接触到的尼龙产品成分通常并不是100%聚酰胺,而是聚酰胺与多种其他物质制备而成的复合材料。
就归类而言,品目3908下各类初级形状聚酰胺的子目归类规则由税则第三十九章子目注释给出,其中包括单体比例量化限定以及聚合物混合体的归类规则,即:“子目所列聚合物名称冠有‘聚(多)’的(例如,聚乙烯及聚酰胺-6,6),是指列名的该种聚合物单体单元含量在整个聚合物中按重量计必须占95%及以上。”以及“聚合物混合体应按单体单元比例相等,种类相同的聚合物归入相应子目。”而《税则注释》在第三十九章的总注释中则规定了初级形状的该章产品所允许添加的物质范围。
由于PAMXD6的单体为己二酸和间苯二胺,因此可根据其单体种类确认其为3908.10所列名聚酰胺-6、-11、-12、-6,6、-6,9、-6,10、-6,12之外的其他聚酰胺。单纯的PAMXD6应按其他初级形状聚酰胺归入3908.90,但在实际贸易中标识为PAMXD6的产品成分多为以PAMXD6为基料,并且添加多种其他物质制成的复合材料,因此归类时还应考虑产品成分中除聚酰胺之外的部分。例如某牌号的PAMXD6粒子实际成分为30%PAMXD6、15%PA66、30%玻璃纤维及25%云母粉,其中玻璃纤维和云母粉应视为第三十九章总注释规定的允许添加的主要使成品具有特殊物理性能的物质,在计算聚合物单体比例确定子目时可不加考虑,而根据子目注释,PAMXD6与PA66两种聚酰胺的混合物应按单体单元比例相等、种类相同进行归类,由于其中任何一种单体种类按重量计在整个聚合物中都没有达到95%,因此应按其他初级形状的聚酰胺归入子目3908.90。.
在认清商品属性、明确归类规则的情况下,确定PAMXD6的归类并没有难点,但之所以专列成文主要是因为已经发现相当数量的贸易商,或因缺乏商品知识,或因不了解政策法规等原因将PAMXD6与PA6或者PA66混淆,从而造成错误申报和归类的现象。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帮助相关企业正确申报,顺利通关。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