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请选择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5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31015 【生效日期】20131015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4号的规定,已报名参加201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选择不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选择不参加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http://bgy.customs.gov.cn),进行确认登记。登陆确认起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9时至10月24日 24时。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登记的,视同选择参加考试。
二、海关总署将按照原报名时的缴费渠道,向确认登记不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考试费。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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