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6-7-28
【生效日期】2006-8-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同时,自2006年8月1日起,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6年)》附表6《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第133项“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70195900调整为70195200,商品名称不变,暂定税率仍为6%。
二、2006年8月1日前在税目70195900、70195200项下已进口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所征税款不退不补。
三、将税则号列82119300的中文商品名称修改为“刃面不固定的刀”。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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