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9号(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时间: 2014-05-23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税目84734010的名称“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修订为“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和循环出钞器”,进口关税税率暂定为5%。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