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2号
时间: 2006-06-05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最近就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吉祥物向海关总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并已获海关总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布如下:

权利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权利名称:1.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见附件1) 

   2.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见附件2)

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进出口侵犯上述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

2.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