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支付系统增加相关提示和跳转功能。企业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和支付税费时,系统提示用户可自愿选择使用电子支付系统,通过点击相关链接的方式直接跳转到电子支付系统,由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提供税费支付服务,完成税费支付。
未使用电子支付系统的企业,或其纳税地海关、开户银行未开通电子支付系统的,不能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税费,仍应按网上支付业务现有流程办理税费支付。
为减少参与各方的运营成本,两套支付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客户服务,统一由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热线为400-821-7660。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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