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09年第78号
时间: 2009-12-22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不锈钢丝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1月12日起执行,原《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0003-1999)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