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类别】企业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4〕8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4-11-18
【生效日期】2014-12-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doc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doc
海关总署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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