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修改建议的通知
时间: 2006-09-12

上海海关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征求意见稿)》征求修改建议的通知


   根据今年立法工作计划,海关总署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该《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海关事务担保的定义、适用范围、总担保的适用及操作程序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对完善海关法律体系、规范海关担保事务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该《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如有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13日(星期三)前以信函方式反馈上海海关法规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西路153号上海海关法规处

邮政编码:200120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征求意见稿)》



上海海关

二OO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