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报表格式予以公布。
本公告内容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9号、第7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AA(A)类管理申请书
2.企业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
3.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
4.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决定书(向上调整)
5.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决定书(向下调整)
6.企业管理类别不予调整决定书
7.继续适用企业管理类别决定书
8.企业撤回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
9.终止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审核决定书
10.送达回证
11.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2.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报关企业)
13.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14.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办公厅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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