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对相关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书面评估的通知
时间: 2015-01-06
各相关中介机构:
  根据《上海海关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工作的公告》(沪关公告﹝2014﹞38号),我关将组织对申请进入备选库并符合条件中介机构所选派的海关项目从业人员进行书面评估。现将书面评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评估时间
  2015年1月7日(本周三)下午
  1.保税监管业务考核:13:00至14:00
  2.企业稽查、认证业务考核:14:20至16:00
  3.同时参加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认证业务考核的人员分上下两场:
  第一场保税监管业务考核:13:00至14:00
  第二场企业稽查、认证业务考核:14:20至16:00
  二、书面评估地点
  上海开放大学教学楼(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288号)
  三、评估教室安排
  详见附件1
  四、相关注意事项
  1. 请参加考核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超过20分钟者不得再进入考场。
  2. 请参加考核人员凭身份证入场,并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规者即取消其所在中介机构入围资格。
  3. 因上海开放大学内停车位有限,建议采用公共交通出行,相关线路及交通示意图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一:考场安排表.xlsx
  附件二:上海开放大学交通示意图.docx


                                            上海海关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