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区内企业自律管理的公告》(沪关﹝2014﹞32号)自发布以来,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关注,纷纷向海关询问如何具体开展自律工作。为进一步指导企业有序开展此项工作,我关专门制定了《企业自律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鉴于企业自律管理的工作性质及参与企业规模、主营业务、主要进出口商品、企业内部组织架构等的不同,本《指南》仅供企业参考施行,不具法律效力。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对《指南》有关程序、标准作相应调整。
我关将结合国家有关进出口政策的调整情况,不定期调整《指南》有关内容,并在我关主页(shanghai.customs.gov.cn)中在线服务—办事指南—企业稽查予以公布(或搜索关键字“企业自律”),请予以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自律管理工作操作指南.doc
2. 企业自律重点审查内容统计表.xls
3. 企业自律重点进出口商品统计表.xls
4. 企业自律报告格式化模板.doc
上海海关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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