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关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工作的公告》(沪关公告[2014]38号),我关将组织对申请进入中介机构备选库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所选派的海关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2月22日至12月24日
二、培训地点:上海开放大学(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288号)
三、培训内容:
12月22至23日:海关保税监管相关业务;
12月24日:海关稽查及企业认证相关业务。
四、培训人员:
请中介机构按要求向海关备案拟协助海关工作相关从业人员信息,填妥备案表(详见附件一)后于12月17日(本周三)之前向上海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或稽查处予以反馈,原则上备案人员均需参加培训。
五、注意事项:
1.请培训人员于12月22日上午9时准时报到。
2.因上海开放大学内停车位有限,建议采用公共交通出行,相关线路及交通示意图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中介机构申请协助海关业务人员备案表.xls
附件二:上海开放大学交通示意图.docx
上海海关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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