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8-4-21
【生效日期】2008-5-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聚酯长丝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8年5月2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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