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文号】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59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
【发布日期】2007-10-31
【生效日期】2007-12-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7年12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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