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6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31127
【生效日期】20131127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新增和调整部分).doc
海关总署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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