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日期间进出口货物正常办理海关手续,根据“5+2天”工作制相关规定及上海口岸业务特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1月1日-3日,浦东机场海关受理浦东机场空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虹桥机场海关受理虹桥机场空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浦江海关驻航交所集中报关点受理上海口岸海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
审单处正常办理进出口货物电子数据审核业务。
二、1月1日-3日,浦东机场海关、虹桥机场海关、吴淞海关、浦江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受理进出口货物查验及放行等业务。
保税区海关和各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按7×24小时工作制办理相关业务。
其他单位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业务,浦东海关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出口业务。
三、1月1日,吴淞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受理进口货物报关业务。
上海海关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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