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
【文号】海关总署2008年第49号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8-7-15
【生效日期】2008-7-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于2008年7月8日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经审核,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权利名称:奥林匹克标志(详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海关将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水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6号(关于进口法国种禽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关于公布2020 ...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05号(关于 ...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04号(关于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对检出新冠病毒核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0号(关于中国与印度尼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1号(关于进口赞比亚鲜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石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2号(关于优化电池等进 ...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5号(关于调整进出口货 ...
- 新海关 新速度 杭州海关全力保障机构改革后首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