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6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31212
【生效日期】20131212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有效
为加强海关实际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的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数据格式,包括《装箱清单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1)、《进境承运确报数据元填制条件》 (见附件2)、《出境承运确报(装载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3)、《原始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4)、《预配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5)、《理货报告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6)、《运抵报告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7)、《落装申请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8)、《落装改配申请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9),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内容自2013年12月16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装箱清单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2.进境承运确报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3.出境承运确报(装载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4.原始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5.预配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6.理货报告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7.运抵报告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8.落装申请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9.落装改配申请数据元填制条件.xls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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