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令第1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
时间: 2008-02-02

【法规类型】海关规章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号】海关总署令第17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8-1-30
【生效日期】2008-3-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第171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1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牟新生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