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关区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通关顺畅
时间: 2016-04-11
  4月8日,广州海关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规定,上线运行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通过系统顺利通关。
  
  据统计,截至10日10时,广州海关累计通过系统接收并放行跨境进口商品申报单53590票,主要商品为奶粉、保健品、化妆品、纸尿片等。所有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跨境电商商品全部通关顺畅,系统运行有序平稳。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