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
时间: 2015-01-12
  1月8日上午,喀什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由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十部委联合验收组的验收,成为新疆第二个、南疆首个综合保税区。
  在验收期间,联合验收组听取了关于喀什综合保税区建设及预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喀什综合保税区报关大厅、视频监控中心、进出区通道卡口、监管仓库及隔离设施等相关监管和配套设施逐项进行了现场勘察。联合验收组组长、海关总署巡视员吴华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于欢共同签署了《喀什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纪要》,并向喀什综合保税区颁发了验收合格证书。
  喀什海关关长李世瑞介绍,喀什综合保税区验收合格意味着综保区将正式可以投入运作,目前已有15家企业与喀什综合保税区签订了投资协议,并上交了投资项目计划书,投资总额达30.35亿元。在签订协议的企业中有8家是来自喀什本地的企业,其余几家企业来自北京、上海、广东、乌市等地。
  喀什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9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首期规划面积3.56平方公里。喀什综合保税区主要规划设置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展览展示、口岸操作、航空货运和综合配套服务等七大功能区,具备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功能。
  李世瑞关长表示,喀什综合保税区建成后将推动喀什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直接有利与新疆、喀什向中西南亚的全面开放。海关将继续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综合保税区的招商引资、封关运作等各项工作,优化监管服务,营造便捷、高效的贸易环境,促进 喀什将“通道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推动新疆外贸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做出贡献。


                                             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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