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实施“汇总征税”一周年实现有效监管便捷通关
时间: 2016-08-23
  8月18日,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汇总征税”的模式向石家庄海关下属秦皇岛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大豆,当日便办结提前放行手续,企业立即提取了货物。据统计,自去年7月底开始实施汇总征税以来,石家庄海关共办理汇总征税报关单近300票,税款入库近3亿元。
  宏启盛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是石家庄关区第一家申请汇总征税的企业。该公司报关代理王琳娜介绍,汇总征税实施后,企业只需在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集中缴纳税款即可,实现了“先放后税”,货物通关时间大幅缩短,物流成本大为降低。另一方面,缴税工作量减少,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企业可在未缴税的情况下,将货物及时投入国内流通环节回笼资金,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对企业来说,真是实实在在的好事。
  汇总征税是海关实行的一种“先放后税、汇总征缴”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企业可凭借银行出具的保函,先办理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提取货物,然后在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支付,改变了以往“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模式。且企业办理的总担保额度可智能恢复,无需重复办理担保手续,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