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实施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的通关模式
时间: 2011-03-15

记者从衢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省域出口直通放行制度是浙江辖区在全国范围内创新推出的通关模式,将全省口岸视同为“一个口岸”,将原检验检疫机构“产地检验、口岸查验”转变为“产地检验、直通放行”的通关单放行模式。

“省域直通放行一年来,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好处。”12日下午,衢州市一家罐头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衢州市自去年开始实施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制度,意味着出口货物通关加快2-3天,而且每年为企业减少仅查验费用一项就十多万元。

记者从衢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省域出口直通放行制度是浙江辖区在全国范围内创新推出的通关模式,将全省口岸视同为“一个口岸”,将原检验检疫机构“产地检验、口岸查验”转变为“产地检验、直通放行”的通关单放行模式。“之前,衢州市出口企业商品出口过程中,在本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到口岸还要经查验这一关,这其中就涉及查验费用、掏箱、港口滞留等费用,企业负担较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1月1日起,衢州市实行省域出口直通放行制度,省去查验环节后,在流程缩短的同时,还为企业节省了大笔费用。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表示,实施直通放行的出口食品、化妆品,原则上应是一级和二级企业,出口工业品应是采用信用监管、验证监管和一般监管的企业。

来源: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