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海关办理的首笔汇总征税业务,所涉商品为液化石油气,共计16车,349.62吨,涉及税款13.3万元。 “实行汇总征税业务后,企业通关效率明显提高,现在我们基本不用加班,二十多车液化石油气申报后只需要二十多分钟就可以放行,并且因为可以先行放行货物,这让企业有足够的时间筹措资金,真正让企业享受到实惠。”最先享受该项改革红利的进口液化石油气代理报关企业中国外运阿拉山口公司报关部经理竹小娟开心地说。
据介绍,作为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汇总征税是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实现“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改变了海关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只要企业是一般认证及其以上的企业,符合开通了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同时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并符合海关申报规范要求、遵守海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纳税及时等条件均可向注册地直属海关的关税职能部门申请开展汇总征税业务。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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