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数据显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成为粤东重要贸易伙伴
时间: 2014-09-11
  自我国加入WTO、《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贸易协定以来,粤东地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以下简称“海丝国家”,指东南亚、印度洋沿岸以及中东、北非相关国家)贸易始终保持稳定增长。据汕头海关统计,2002年-2013年粤东地区与海丝国家贸易额年均增速18%;今年1-7月,粤东地区与海丝国家进出口值已达233.9亿元。日益密切的贸易往来、日趋紧密的贸易互补性,为深化双边经贸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海丝国家与粤东双边贸易和实体经济的互补性较强,产业结构基本对接。粤东主要从海丝国家进口煤炭、初级形状塑料、棉纱线、天然橡胶和液化气等,海丝国家现已成为粤东地区主要的能源供应地和重要的生产原料来源地。据汕头海关统计,2010年-2013年,粤东地区自海丝国家进口煤151.5亿元,占同期粤东地区煤进口总值的52.2%;进口初级形状塑料122.5亿元,占同期粤东地区初级形状塑料进口总值的49.7%;进口液化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40.2亿元,占同期粤东地区液化气进口总值的57.1%。出口方面,粤东劳动密集型产品(纺织服装、家具、箱包、鞋类、塑料制品及玩具)在海丝国家具有广泛市场和较强竞争力。据海关统计,2010年-2013年,粤东地区共向海丝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达623.1亿元,占同期粤东地区对海丝国家出口总值的60.3%;出口电器及电子产品97.9亿元、农产品83.8亿元、陶瓷74.9亿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