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5年中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2.5万余次,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2.3万余批,涉及商品7000余万件,查扣的侵权嫌疑货物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邮递和海运是侵权货物运输主渠道。海关在进出境邮递渠道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近2万批,约占全年扣留批次的84%,同比增长2.7%。在海运渠道查扣侵权嫌疑商品近6800万件,约占全年扣留商品数量的97.6%。总体上,查扣的侵权货物在邮递渠道查扣侵权货物呈现批次多、数量少的特点,在海运渠道则呈现批次少、数量多的特点。
二是进口环节查扣的侵权货物持续增长。2015年在进口环节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753批次,同比增长约10%,查获地主要集中在青岛、深圳、昆明、南宁等口岸。
三是侵犯自主知识产权货物显著增多。海关持续加强对境内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全年共查扣涉嫌侵犯自主知识产权货物1939批次,案值5590余万元,同比分别为增长130.29%和 571.41%。
四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占绝大多数。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涉及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等多种类型,其中涉及商标权的货物达6800余万件,占扣留商品总数的98%。
五是侵权商品以消费类商品为主。海关查扣的侵权嫌疑货物主要是化妆护理产品、烟草制品、机电产品、五金机械、服装、鞋类等。特别是化妆护理用品、珠宝首饰、医疗器械、手表等类别侵权嫌疑货物增幅较大。
为充分发挥海关进出境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严厉打击进出口领域侵权假冒活动,中国海关积极执法,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依职权执法与依申请执法并重,特别是在进出口环节主动执法,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约2.3万批,涉及商品4500余万件,分别占全年扣留批次和商品数量的99%和65%。
第二,开展“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全国海关上下联动,集中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针对输往非洲、阿拉伯地区重点口岸、重点航线加大情报分析和风险研判,全年海关共查扣输往非洲、拉美、阿拉伯国家的侵权货物6182批,涉及侵权货物数量3881万件。
第三,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健康发展为目标,开展进出口邮递快件重点整治。全年共查获经由邮递、快件渠道寄递侵权嫌疑货物2万余批,约占总批次的86%,有效遏制“蚂蚁搬家”式侵权假冒活动的多发高发态势。
第四,加强执法协作,形成综合治理的执法合力。海关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平台建设,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合作,主动提供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情报信息和统计数据,与相关部门建立案件会商和执法协调机制,强化对侵权假冒商品的追踪溯源、属地管理和联合行动。进一步落实“两法衔接”,会同公安机关联手深挖源头、打网络、破渠道、毁链条,全年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93起。
第五,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政府网站公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侵权假冒曝光力度,有力震慑侵权违法者。据统计,2015年全国海关公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000余件,执法透明度明显提升。此外,海关本着“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与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对接,对因侵权假冒受到处罚的进出口企业,依法降低信用等级,增加通关成本。
第六,减轻企业维权负担,引导并鼓励企业积极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海关总署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政策实施收到良好效果,短期内企业日均备案申请量较取消收费前倍增。
第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创新和扩大出口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2015年共查获涉嫌侵犯自主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1939批,价值5590余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海关帮助企业快速鉴别外商订单知识产权状态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合法开展出口加工业务。此外,海关还注重会同相关领域行业组织开展对侵权行为的源头治理,引导和规范行业内企业健康发展。
2015年,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国际刑警组织授予中国海关“国际知识产权犯罪调查合作奖”,以表彰中国海关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面的卓越表现;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获评第二届“中国商标金奖商标保护奖”;欧盟商会基于上海海关和上海市公安局合作查办的假冒“Danfoss”温控器案件,向上海市颁发了“知识产权友好城市”奖项。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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