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与多个国家分别签订了一系列的自由贸易协定,今年上半年,一些主要的自由贸易协定下深圳关区进出口均出现快速增长。其中,《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居首位,达90.4亿元,同比增长12.6%,占同期受惠进口货值的近一半;《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和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分列后两位,达42.5亿元和22.9亿元,同比增长27.8%和6.6%。此外,《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及香港CEPA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增长迅猛,增长率分别达93.2%和69.7%。
从商品上看,深圳关区自贸协定项下进口受惠货物包括植物产品、塑料及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食品等19类。水果、塑料制品及机电产品3项商品受惠进口占同期关区受惠进口总值的68.6%,其中受惠进口水果占约一半达94.9亿元;前10位单项商品中,水果占6项,其中鲜榴莲、鲜葡萄、鲜樱桃受惠进口货值均超15亿元,位居前3位,分别增长17.5%、12.0%及26.8%。
2014年7月,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实施,我国在原产地实施程序方面,首次在自贸协定采用企业自主声明模式。根据该模式,自贸协定项下我国原产货物,可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不需向中国质检总局和中国贸促会等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原本需至少两天的办理证件周期,可缩短至5分钟内完成,即享受自贸协定优惠关税待遇。
据华为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原产地自主声明在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等自贸协定的拓展应用,预计年节省办证成本及交通费用约23万元,还减少了人力成本;考虑到扩大自贸政策在目的国空运口岸的应用,预计年可减少成本140万美元。自主声明的实施,将大幅提高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带来显著的成本、周期收益。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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