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深圳受惠自贸协定进口近200亿元
时间: 2016-08-02
  据深圳海关统计,2016年上半年,深圳关区受惠进口我国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货值19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3%;关税优惠24.9亿元,增长17.7%。鲜榴莲、鲜葡萄、鲜樱桃等新鲜水果是深圳关区自贸协定进口的“最爱”。深圳海关协助关区企业充分运用我国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自主申明规则,为企业节省成本减负增效,把已实施优惠贸易政策的实际优惠落到实处,促进贸易便利化。
  近年来我国与多个国家分别签订了一系列的自由贸易协定,今年上半年,一些主要的自由贸易协定下深圳关区进出口均出现快速增长。其中,《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居首位,达90.4亿元,同比增长12.6%,占同期受惠进口货值的近一半;《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和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分列后两位,达42.5亿元和22.9亿元,同比增长27.8%和6.6%。此外,《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及香港CEPA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增长迅猛,增长率分别达93.2%和69.7%。
  从商品上看,深圳关区自贸协定项下进口受惠货物包括植物产品、塑料及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食品等19类。水果、塑料制品及机电产品3项商品受惠进口占同期关区受惠进口总值的68.6%,其中受惠进口水果占约一半达94.9亿元;前10位单项商品中,水果占6项,其中鲜榴莲、鲜葡萄、鲜樱桃受惠进口货值均超15亿元,位居前3位,分别增长17.5%、12.0%及26.8%。
  2014年7月,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实施,我国在原产地实施程序方面,首次在自贸协定采用企业自主声明模式。根据该模式,自贸协定项下我国原产货物,可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不需向中国质检总局和中国贸促会等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原本需至少两天的办理证件周期,可缩短至5分钟内完成,即享受自贸协定优惠关税待遇。
  据华为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原产地自主声明在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等自贸协定的拓展应用,预计年节省办证成本及交通费用约23万元,还减少了人力成本;考虑到扩大自贸政策在目的国空运口岸的应用,预计年可减少成本140万美元。自主声明的实施,将大幅提高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带来显著的成本、周期收益。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